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和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评选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2020届“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以下简称“省优”)和“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”(以下简称“校优”)初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管理学院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
本科毕业生“省优”、“校优”分别按2020届本科毕业生数4%、11%的比例评选,其中工商管理类省优4人,校优12人;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实验班省优5人,校优13人;工业工程(包括中德班)省优2人,校优5人。(四舍五入原则)
三、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2、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;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、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师生反映良好。
3、大学期间获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和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(项)以上;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四、评选办法
1、以学生在校期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为第一评审依据,采用赋分制。一次一等奖学金计3分,二等奖学金计2分,三等奖学金计1分,六个学期累计加分,取排名高者。
(注: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,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发展性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等各方面的表现。)
2、如奖学金累计总分相同,则以在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评审依据,绩点高者择优先,学分绩点由学院教科办统一提供。
3、分工商管理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、工业工程类评审,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,择优按照顺序确定拟上报省优、校优名单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请在2020年2月25日上午11:00前填写线上问卷星以及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udxgb@163.com,文件名称为: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**专业**班级+姓名),不符合要求的文件,一律不予接收。
(二)2020年2月25日-3月2日,在学院官网、年级群等公示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(三)2020年3月3日提交至招生就业处审核。
注明:
1、工商管理类包括专业:工商管理、人力资源、市场营销
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括专业: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
保密管理
工业工程类包括专业:工业工程、工业工程(中德班)
2、“省优”和“校优”毕业生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,符合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。
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2月15日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.docx
关于管理学院本科2020届省优、校优毕业生评审的通知.pdf
省优、校优毕业生申请登记.jpg